家裡用的東西,造成孩子的大小
蒙特梭利說,日常生活練習用的東西,沒有什麼科學意義;它們就是孩子在家裡見到大人在用的東西,只是造成適合「小小的人」的尺寸。(第 104 頁)捲地氈、擦鞋、洗盆洗地、擺枱、開關門窗、整理房間、排好椅子——這些都是全身參與的練習,而練習的「體育館」,就是孩子生活的環境本身。(第 103 頁)
蒙特梭利描述孩子回到兒童之家的情形:他一到,就自己脫下外衣。牆上釘著小掛鈎,高度剛好讓孩子的手臂舒服地夠得著。小水龍頭裝得很低,還不到大人的膝頭;小塊肥皂、指甲刷、小毛巾,都在孩子伸手可及的地方。沒有水龍頭和洗手盆的話,也會有一個小盆放在矮桌上,旁邊有一個小水壺,和一個盛用過的水的容器。(第 104 頁)
還有一盒擦鞋刷;牆上掛著幾個袋,袋裡的衣刷窄得一隻小手也握得穩。可以的話,還放一張小梳妝枱,鏡子低到大概只照到大人由腳到膝頭的那一段。孩子坐下就看得見自己;脫帽子或者在街上被風吹亂了頭髮,他可以用手邊的小髮刷和小梳子自己整理好。然後他穿上圍裙和工作衣,準備好進去。(第 104–105 頁)
如果裡面還沒有整理好,就有工作要做:也許花瓶裡的花有點枯了,最好丟掉,或者要換水;那座小耶穌像還沒有抹塵;桌上有一點污漬,要用肥皂和刷子擦掉;地上有一點水,要立即抹乾;地上有一塊麵包碎或一片乾葉,小掃帚就在那裡——又小又輕,柄上有好看的顏色和圖畫。(第 105 頁)
蒙特梭利說,這些工作不設時間表,有需要就做。孩子一直仔細地察看他的「家」;有一張椅子放錯了位置、令環境看來凌亂,可以肯定,留意到的會是最小的孩子。(第 105 頁)
蒙特梭利說,老師當然在旁照看,但召喚不同年紀孩子的,是各種各樣的東西。鮮明的顏色、裝飾得好看的物件,就是一把把聲音,吸引孩子注意,催他去做點事。這些東西有一種任何老師都達不到的說服力:「拿起我吧」,它們說;「看看我有沒有損壞,把我放回原位吧」。(第 105 頁)
在書的另一處,她又讓東西開口:光潔的桌子說「小心用我」;柄上畫了小花的小掃帚說「不要讓我閒著」;乾淨的洗手盆,放好了肥皂和刷子,說「把你的小手放進來吧」。(第 133 頁)
她說,孩子會服從那一刻最切合他行動需要的那件東西;就像田野裡所有花瓣都用香氣和顏色召喚,昆蟲卻會選那朵為牠而開的花。(第 134 頁)
東西放在孩子的高度,就會開口叫他工作。
蒙特梭利說,日常生活練習用的東西,沒有什麼科學意義;它們就是孩子在家裡見到大人在用的東西,只是造成適合「小小的人」的尺寸。(第 104 頁)捲地氈、擦鞋、洗盆洗地、擺枱、開關門窗、整理房間、排好椅子——這些都是全身參與的練習,而練習的「體育館」,就是孩子生活的環境本身。(第 103 頁)
她說,引起孩子興趣的,與其說是東西本身的質素,不如說是它提供多少機會讓孩子動手。一件很美的玩具、一幅吸引的圖畫、一個精彩的故事,如果孩子只能看、只能聽,興趣就會很表面,由一件跳到另一件;環境再美,也只能吸引他一天,但每一件東西都可以拿走、使用、再放回原位,環境的吸引力就用之不盡。(第 134 頁)
她說,感官教材是由經驗篩選出來的:只留下真正令孩子感興趣、吸引他自願而且反覆去做一件自己選擇的練習的東西。(第 131 頁)在日常生活的工作裡,她也說:老師固然在旁照看,但召喚不同年紀孩子的,是各種各樣的東西。(第 105 頁)
這些東西有一種任何老師都達不到的說服力。
催谷的大人,習慣逐件吩咐:現在洗手、現在收拾、現在做這個;放任的大人,東西亂放也不理,或者全部放在高處,孩子什麼都碰不到,只能等大人。第三條路,是把孩子要用的東西放到他的高度,讓他自己看見、自己拿、自己放回,然後大人退到旁邊。
孩子不用等人叫,就看見有事要做、自己動手——這就是獨立意志在日常裡的樣子。
我想用蒙特梭利《發現兒童》「東西放在孩子的高度,讓東西本身召喚孩子去工作」的角度,看看家裡的環境。 孩子年紀:___ 孩子每天要用的東西(衣物、杯碟、毛巾、書……)現在放在哪裡:___ 哪些事孩子要叫大人幫手才做得到:___ 我平時怎樣叫孩子做家裡的事:___ 請你幫我: 1. 分析哪些「要叫大人幫手」,其實只是因為東西放錯了高度或位置。 2. 指出家裡哪一兩個地方,最有機會讓東西自己「開口」召喚孩子。 3. 提醒我改變之後,可以留意孩子的哪些反應,以及我要忍住不說的話。不要給我時間表或購物清單。
故事和引句出自 Maria Montessori《發現兒童》(The Discovery of the Child,1948,Mary A. Johnstone 英譯,Aakar Books 2004 重印版),以我們自己的文字重述;頁碼為該版本頁碼,引句為我們的中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