簡短:只說必要而足夠的
蒙特梭利說,字不一定需要;很多時候,示範怎樣用那件東西,就是整個課。要說話的時候,這一課的特點必須是簡短:把話說到必要而足夠的最少,就是完美。她引但丁的話提醒老師:「你的話要數著說。」預備一課的時候,要特別用心去數、去選要說的字。(第 136–137 頁)
蒙特梭利舉了一個例子:老師想教孩子紅和藍兩種顏色。她先引孩子留意:「看,留心。」然後拿起紅色那件,說「這是紅色」,提高聲音,把「紅色」說得很慢;再拿起另一件,說「這是藍色」。要試孩子明白了沒有,她說:「給我紅色,給我藍色。」假如孩子弄錯了,老師既不重複,也不堅持;她微笑,把顏色收起來。(第 137 頁)
她說,一般的老師看見這麼簡單,會很驚訝,常說「人人都做得到」;可是事實上,不是人人都做得到。要估量自己的行動很難,對用舊方法訓練出來的老師更難——她們會用一大堆無用的字和錯誤的說法,把孩子淹沒。(第 137–138 頁)
換了一般老師,也許會這樣開始:「小朋友,猜猜我手上有什麼?」她明知孩子猜不到,就用一個假話去吸引他們注意。然後講天空、講星星、講她圍裙的顏色、問櫻桃和燒著的炭是什麼顏色……孩子的腦袋先被猜謎弄糊塗,再被一大堆念頭淹沒,很難從中抽出這一課的目的:認出紅和藍兩種顏色。(第 138 頁)
蒙特梭利記得旁聽過一堂算術課,教二加三等於五。老師用一塊有孔的格板,把球插進去:上面兩個,下面三個,最後五個。她在兩個球旁邊放了一個穿藍色舞衣的紙舞孃,當場用班上一個孩子的名字為她取名:「這是 Mariettina。」三個球旁邊又放了另一個打扮不同的舞孃,叫「Gigina」。蒙特梭利不記得老師怎樣得出那條數,只知道老師和兩個舞孃講了很久,又把她們移來移去。她說,連她自己也記得舞孃多過那條數,對孩子又會怎樣?(第 138 頁)
另一堂課,老師想教噪音和樂音的分別。她先講一個頗長的故事,突然,一個跟她串通好的人大聲敲門。老師停下來,一連串地叫:發生了什麼事?我忘了故事講到哪裡!這是噪音!然後她抱起一個用布包著的曼陀林,說寧願抱這個嬰兒。有孩子喊「不是嬰兒」、「是曼陀林」,她卻堅持那是一個真的嬰兒;最後才揭開布,輕輕撥弦:「這是樂音!」(第 139 頁)
蒙特梭利說,孩子不可能明白老師想教噪音和樂音的分別;他們會以為老師想開玩笑,覺得她有點傻,為一個噪音就忘了故事,又把曼陀林當成嬰兒。老師的樣子會牢牢記在孩子心裡,這一課的目的卻不會。(第 139 頁)
一課要孩子記住的,是那件東西,不是大人的表演。
蒙特梭利說,字不一定需要;很多時候,示範怎樣用那件東西,就是整個課。要說話的時候,這一課的特點必須是簡短:把話說到必要而足夠的最少,就是完美。她引但丁的話提醒老師:「你的話要數著說。」預備一課的時候,要特別用心去數、去選要說的字。(第 136–137 頁)
她說,課的第二個特質是簡單:除了絕對的真實,什麼都要剪掉。第三個特質是客觀:老師的個人色彩消失,只剩下那件要孩子注意的東西。簡短而簡單的一課,多數就是解釋那件東西,以及孩子可以怎樣用它。(第 137 頁)
她說,老師要留意孩子對那件東西有沒有興趣,絕不強迫一個看來沒有興趣的孩子跟著她。如果孩子不明白,老師要記住兩個提醒:一,不要堅持重複這一課;二,不要讓孩子知道他弄錯了、或者他不明白——因為這樣可能令他想做事的衝動停頓很久,而這份衝動,是一切進步的根基。(第 137 頁)
我們能省掉的字越多,一課就越接近完美。
催谷的大人,一錯就重教,一直講到孩子「明白」為止;放任的大人,乾脆不教,也不留意孩子有沒有興趣。第三條路,是教得短、教得準,讓東西本身說話;孩子錯了,就微笑著收起,不重複、不堅持,也不讓他覺得自己失敗。
孩子想做事的那份衝動,是他自己的;保住它,比今天就教會一個顏色重要。
我想用蒙特梭利《發現兒童》「一課要簡短、簡單、客觀;孩子弄錯了,不重複、不堅持,也不讓他覺得自己錯」的角度,看看我平時怎樣教孩子。 孩子年紀:___ 最近我教孩子的一樣東西(一個字、一種顏色、一個做法……):___ 我當時大概說了什麼(盡量照原話寫):___ 孩子弄錯或不明白時,我的反應:___ 請你幫我: 1. 把我說的話分成「必要而足夠的」和「可以省掉的」兩類。 2. 指出我的反應中,哪些可能令孩子覺得自己失敗、不想再做。 3. 建議下次我可以怎樣用最少的字教同一樣東西,以及孩子弄錯時怎樣收場。不要給我時間表或購物清單。
故事和引句出自 Maria Montessori《發現兒童》(The Discovery of the Child,1948,Mary A. Johnstone 英譯,Aakar Books 2004 重印版),以我們自己的文字重述;頁碼為該版本頁碼,引句為我們的中譯。